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沙文汉通知被划为右派分子问题的复查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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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

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沙文汉通知被划为右派分子问题的复查报告

Subject

Rehabilitation and case settlement

Description

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's Report on the Reinvestigation of Comrade Sha Wenhan's Label as a Rightist

Creator

中共浙江省委

Date

1979-09-06

Format

pdf

Language

zh

Identifier

L26

Coverage

Zhejiang

Text Item Type Metadata

Text

浙江省委(1979)210号文件
1979.9.6

中共浙江省委报告
省委第(1979)210号
中央
根据中共中央(1978)55号 文件的精神,我们对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进行复查,现将复查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:
沙文汉,男,1908年生,浙江省鄞县人,家庭出身地主,本人成分学生。1925年入党,在第一、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担任过区委书记,青年同盟党团书记,莫斯科共青团国际学院学员,共青团上海市委工人部长,日本共产国际情报局工作人员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任江苏省宣传部长,淮南区党委宣传部长,华中分局城工部长,党校教务长,上海局宣传部长等职。全国解放后,任浙江省委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,华东局台湾工作委员会书记,浙江省人民政府<付>副主席,省委常委,省长等职。1957年12月经中央批准划为右派分子,开除党籍,工资由六级将为十二级,安排为省政协常委,1963年底摘掉右派帽子,1964年1月病故。
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主要依据是:一、支持右派分子宋云彬,李士豪,陈修良等人向党猖狂进攻;二、同省委离心离德,长期不干工作;三、在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中,宣扬了资产阶级政权观点,污蔑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,反对党对政府工作领导。
现在复查认为:
1、根据中共中央(1978)55号文件的精神,省委已批准对宋云彬,李士豪,陈修良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问题进行了改正,因此,关于沙文汉同志支持右派分子向党进攻的问题,可以消除。
2、沙文汉同志同省委离心离德的问题是存在的,长期不干工作也是事实。
3、沙文汉同志在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是有错误的,如说:"我们各级人民委员会多数都很不健康,很形式的。""讨论问题几乎完全是做样子。""既没有什么像样的讨论,也无不是机械地全体一致通过"等。当会议期间一度出现不正常的干扰时,沙文汉同志支持了一些代表的错误倾向,认为这种的对省委批评对。"健全我们党的生活制度——民主集中制,发扬我们党内的民主生活,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初步基础。"沙文汉同志的这些错误言论,对当时会议的顺利进行,起了很不好的作用。但是还不能把沙文汉同志在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,完全说成是"宣扬资产阶级政权观点和污蔑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,反对党对政权工作的领导。"
此外,江华同志提供,沙文汉同志在划为右派分子后,曾交代过历史上被捕的问题,我们进行了复查,只有本人1956年的交代,和中央组织部1957年审查结论,江华同志所说的材料我们没有查到。请中央审核。
我们认为沙文汉同志在当时是有错误的,而且错误是很严重的,但是可以不划为右派分子。因此,对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,予以改正,恢复党籍,恢复政治名誉。
以上报告当否,请审示!
附件:(1)沙文汉同志在中共浙江省第二届党代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言。
(2)沙文汉同志"检查我反党反社会的罪行"。
(3)中共浙江省第二届代表大会,第二次会议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沙文汉,杨思一,彭瑞林,孙章录等同志错误向中央,上海局的报告(节录)

浙江中共省委
1979.9.6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中共浙江省委报告
省委第(1979)210号
中央
根据中共中央(1978)55号 文件的精神,我们对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进行复查,现将复查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:
沙文汉,男,1907年生,浙江省鄞县人,家庭出身地主,本人成分学生。1925年入党,在第一、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担任过区委书记,青年同盟党团书记,莫斯科共青团国际学院学员,共青团上海市委工人部长,日本共产国际情报局工作人员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任江苏省宣传部长,淮南区党委宣传部长,华中分局城工部长,党校教务长,上海局宣传部长等职。全国解放后,任浙江省委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,华东局台湾工作委员会书记,浙江省人民政府<付>副主席,省委常委,省长等职。1957年12月经中央批准划为右派分子,开除党籍,工资有六级将为十二级,安排为省政协常委,1963年底摘掉右派帽子,1964年1月病故。
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主要依据是:一、支持右派分子宋云彬,李士豪,陈修良等人向党猖狂进攻;二、同省委离心离德,长期不干工作;三、在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中,宣扬了资产阶级政权观点,污蔑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,反对党对政府工作领导。
现在复查认为:
1、根据中共中央(1978)55号文件的精神,省委已批准对宋云彬,李士豪,陈修良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问题进行了改正,因此,关于沙文汉同志支持右派分子向党进攻的问题,可以消除。
2、沙文汉同志同省委离心离德的问题是存在的,长期不干工作也是事实。
3、沙文汉同志在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是有错误的,如说:"我们各级人民委员会多数都很不健康,很形式的。""讨论问题几乎完全是做样子。""既没有什么像样的讨论,也无不是机械地全体一致通过"等。当会议期间一度出现不正常的干扰时,沙文汉同志支持了一些代表的错误倾向,认为这种的对省委批评对。"健全我们党的生活制度——民主集中制,发扬我们党内的民主生活,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初步基础。"沙文汉同志的这些错误言论,对当时会议的顺利进行,起了很不好的作用。但是还不能把沙文汉同志在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,完全说成是"宣扬资产阶级政权观点和污蔑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,反对党对政权工作的领导。"
此外,江华同志提供,沙文汉同志在划为右派分子后,曾交代过历史上被捕的问题,我们进行了复查,只有本人1956年的交代,和中央组织部1957年审查结论,江华同志所说的材料我们没有查到。请中央审核。
我们认为沙文汉同志在当时是有错误的,而且错误是很严重的,但是可以不划为右派分子。因此,对沙文汉同志被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,予以改正,恢复党籍,恢复政治名誉。
以上报告当否,请审示!
附件:一、沙文汉同志在中共浙江省第二届党代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言。
二、沙文汉同志"检查我反党反社会的罪行"。
三、中共浙江省第二届代表大会,第二次会议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沙文汉,杨思一,彭瑞林,孙章录党籍的决议。
四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沙文汉等同志错误向中央,上海局的报告(节录)
浙江中共省委
1979.9.6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以上材料根据档案抄件复印原抄件存姜沛南处>
<附>中共浙江省委文件
省委[1980]10号
中共中央一九八0年一月十九日通知,同意浙江省委一九七九年六月报告,对沙文汉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,予以改正,恢复党籍和政治名誉。
中共浙江省委
一九八0年二月七日